
泰国外贸部部长阿拉达·冯通透露,2025年前七个月(1月至7月),泰国利用自由贸易协定(FTA)项下的贸易优惠持续增长,总额达534.2亿美元,利用率为81.59%,比去年同期增长11.57%。
根据《东盟货物贸易协定》(ATIGA),泰国对东盟的出口排名第一,达185.05亿美元,利用率为68.61%。其次是利用《东盟-中国自由贸易协定》(ACFTA)项下的优惠,达160.46亿美元,利用率为98.31%。第三是《东盟-印度自由贸易协定》(AIFTA),达62.32亿美元。日泰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JTEPA)位居第四,金额达36.7亿美元,利用率为76.07%。泰澳自由贸易协定(TAFTA)位居第五,金额达31.95亿美元,利用率为58.29%。
自贸协定利用申请数量最多的前五种产品分别是:
(1) 新鲜榴莲
(2) 货物运输车辆
(3) 合成橡胶及石油衍生乳胶
(4) 未加工铂金
(5) 甘蔗糖。
这些产品在2025年全年仍然是泰国出口的主要驱动力。
2025年1月至7月利用率最高的产品:这些产品分为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产品:
(1) 新鲜榴莲
(2) 甘蔗糖
(3) 加工鸡肉
(4) 新鲜水果(番石榴、芒果和山竹)和
(5) 木薯片
总价值为157.13亿美元,占利用自贸协定总价值的29.41%。
排名前五的工业产品是:
(1) 货物运输车辆,
(2) 与天然橡胶混合的合成橡胶
(3) 未锻造(未加工)的铂金、半成品或粉末
(4) 壁挂式或吊顶式空调,以及
(5) 自动机械,总价值为377.07亿美元,占利用自贸协定总价值的70.59%。
泰国对外贸易部监测并汇编了14项现有自由贸易协定中12项(泰国对其享有豁免)的自由贸易协定的使用情况数据:《泰国-新西兰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TNZCEP),该协定要求出口商在贸易文件中进行自我申报。由于香港是自由港,所有商品的进口关税均为0%,因此无需通过对外贸易部和《东盟-香港自由贸易协定》(AHKFTA)。
阿拉达女士表示,在贸易竞争激烈、贸易谈判加剧的时代,利用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是减少贸易壁垒、为泰国企业创造税收优势、减轻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影响的重要工具,也是分散风险、减少对现有市场的依赖、拓展具有潜力的新市场,同时保持对东盟主要市场、中国和印度出口的关键机制。
尤其是榴莲、木薯、橡胶和新鲜水果等农产品继续推动对中国市场的出口。 “榴莲”仍然是泰国最大的水果出口产品,而印度市场在购买力和消费持续增长方面拥有巨大潜力。此外,2025年7月,铂金、宝石及珠宝出口显著增长,体现了泰国企业在利用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方面的多样性和潜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