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皮猜·纳利普塔潘与素查特共同领导商务部减少并释放大米库存,为小型企业创造发展机遇,并降低小规模大米出口商的成本。该措施将于本月底生效,旨在打破垄断。
2025年1月17日,在商务部内贸部六楼会议室,商务部长皮猜·纳利普塔潘先生主持了《大米贸易法》(B.E. 2489 (1946))实施委员会2025年1次会议后宣布,将打破垄断,增加农民和小规模企业主自由出口大米的机会,以符合政府的政策。佩通丹·西那瓦女士也出席了会议。泰国商务部副部长苏查·琼克林 (Suchart Chomklin)、商务部常务秘书吴提克莱·李维拉潘 (Wutthikrai Leewiraphan)、泰国国内贸易部部长威塔亚功·马尼内特拉 (Witthayakorn Maninetra) 和阿拉达·冯通 (Arada Fuengthong) 女士也出席了会议。
皮查伊先生表示,委员会已批准修改申请大米贸易许可证的条例,以促进农民和小规模企业获得更多大米出口机会,具体内容包括:
1. 调整出口商的大米囤积条件。该措施将于本月底(2025年1月)生效。
1.1 农民和合作社无需囤积大米。
1.2 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万泰铢的小规模企业的大米库存将从500吨降至100吨。
2. 调整一般出口商和包装大米出口商的大米贸易许可证费用。
2.1 农民和合作社将免收许可证费。
2.2 申请一般出口许可证,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万泰铢的小型企业,其费用将从5万泰铢降至1万泰铢。注册资本在1000万至2000万泰铢之间的公司,其费用将从3万泰铢降至。
2.3 盒装或包装大米出口商(出口包装重量不超过12公斤)的费用将从2万泰铢降至1万泰铢。
此项费用减免需经部级法规批准,并提交内阁和国务委员会办公室审议。预计该法规将于2025年3月完成,随后将进行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实施。此举旨在帮助小型企业提高生产能力并参与国际竞争。总理的目标是实现更自由的大米贸易,最终目标是取消所有囤积和费用。这包括协助大米贸易商和出口商设立公司并申请许可证,所有申请只需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完成。
关于此次监管修订,国内贸易部自2024年12月起一直与包括大、中、小型出口商、农民和相关政府机构在内的大米贸易商举行公开听证会。各方一致认为,此举将带来益处,降低成本,并为农民和小型企业提供出口大米的机会。
